1.1建设内容:农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建设规模2130亩(1420007平方米)。
1.2用地指标要求:实现新增指标192.47亩,全部为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2、招标内容:
2.1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最终通过评审、验收;
2.2项目通过评审、验收后,占补平衡新增耕地报备入库,取得省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批复文件。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1标段 | 1420007平方米 | 莱西市河头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先行先试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16178037.03 | 550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规划或土地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三人之间不得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中第 1 条、第 2 条 2.1 款、第 4 条、第 5 条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中第 1 条、第 2 条 2.2 款、第 3 条、第 4 条、第 5 条要求;
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划分
全部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八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设计同类业绩: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 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业绩:单项合同额 1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业绩:单项合同额 1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西市长岛路 148 号)A座8楼
【第四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12-19 09:30 十三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青岛河头店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667611771,邮箱:/,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河头店镇驻地 3.投诉举报电话:88483958、通信地址:莱西市威海东路47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