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全辖生产车辆更新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全辖生产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二、招标编号:LNZB-GJZ2022-309-02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共分三包,费用预算合计975.40万元,每包各确定1家供应商
四、招标内容:
包号 |
配置车型 |
采购需求 |
数量 |
每台最高限价 (万元) |
合计金额 (万元) |
01 |
车型商务车 |
座位为7座,排量2.0T,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 |
33台 |
23.8万元 |
785.40 |
注:本项目共分三个合同包,可兼投兼中。
五、交货时间:下订单后30日内车辆到货
六、交货地点:供应商将所购车辆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品牌车辆的销售证明或品牌授权经销商合同;
3.投标人必须具备“整车销售、车辆维修、配件供应、信息反馈”4S服务职能;
4.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费用结算;
9.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2年11月28日起至12月5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lngclndx@1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1、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4)提供具有所投品牌车辆的销售证明或品牌授权经销商合同(加盖公章复印件);
5)必须具备“整车销售、车辆维修、配件供应、信息反馈”4S服务职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十二、其他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2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有权转为竞争性磋商;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1家供应商合格的,有权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通讯地址:沈阳市北站路72号
联 系 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24-23383567-80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户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砂阳路支行
账号:921001010027848898
邮编:110005
联系人:王勇
电话:18641469898
传真:024-23383567-808
邮箱:lngclndx@163.com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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