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核酸检测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核酸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振龙、邓帅、祁娜
项目联系电话:010-853434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范警官 010-854137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振龙、邓帅、祁娜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三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检测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资质要求
由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部门批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采样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医疗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北京市卫健委关于同意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通知、室间质评证书(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北京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室活动备案通知书、实验室工作人员资质清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核酸检测试剂资质证明等】
(三)采样能力
采样队应至少有5支(每支至少4人),采样能力应达到1000人/队/天。
(四)服务方式
提供7*24小时上门检测服务,包括工作日、双休日及节假日,并可承担每场检测少于3人的采样任务,且不收取上门费用。对受检人员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不得用于核酸检测无关工作。
(五)响应速度
在提出检测需求2小时内,可派出采样队上门采集。
(六)报告时间
检测结果6-8小时内可在北京健康宝查询,所有样本的检测结果及时告知,纸质报告根据我局需要及时出具。
(七)收费标准
不得高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动态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规定价格,并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实时发布的通知及时调整。
预算金额:99.84万元(最终以实际检测人数结算)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为了规范我单位非政府采购行为,本公告用来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等事宜详见报名成功后获取的采购文件。采购流程及规范适用于我单位内部非政府采购项目相关工作规范,该项目引起的质疑、投诉等由我单位负责解释。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beijing.gov.cn/zfxxgk/fdzdgknr/fzfcg/202212/t20221206_2871576.html)同步发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须由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部门批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采样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医疗资质。
(三)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3日止,每天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报名的供应商,须将下列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备注项目名称与联系方式):cuizhenlong@cbwtc.com并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项目联系人: 崔振龙 联系方式:010-85343440)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进入导航栏中的信用服务,查询的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供应商情况表》(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8、北京市卫健委关于同意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通知;
9、室间质评证书(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10、北京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室活动备案通知书;
11、实验室工作人员资质清单;
12、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
13、核酸检测试剂资质证明。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9.84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