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概况
2022年9月29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做出(2022)豫0191破申6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晶诚(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0月13日作出(2022)破1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晶诚(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晶诚(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晶诚管理人”)。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及破产清算工作需要,晶诚公司管理人拟聘请法律服务机构为晶诚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提供法律服务。2022年11月,晶诚管理人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竞争的方式公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该项目的法律服务机构的选聘工作。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晶诚(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破产清算程序法律服务机构
2.2 项目编号:YXZB-2022-00866
2.3 债务人基本情况:晶诚(郑州)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与经北二路交叉口。
2.4 服务内容:为晶诚管理人在晶诚科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将在与选聘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中进行详细约定。
2.5 服务期限:自晶诚管理人与选定的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晶诚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之日止。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管理的规定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申请人条件
3.1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并依法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
3.2法律服务机构为编入本省及其他省级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
3.3具有三年(2019年7月1日以来)内房地产企业破产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合同或承诺函等);
3.4申报机构三年(2019年7月1日以来)内无妨害民事诉讼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记录,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记录;不存在从事管理人工作过程中,受到法院、债权人委员会等利益相关人重大负面评价;无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诉讼的正在审理的案件及败诉案件;
3.5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文件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参加选聘时请提供下列资料
4.1选聘申请和工作方案;
4.2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规模、注册登记、年审及资质资料;
4.3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情况及业绩介绍;
4.4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和房地产企业破产终结的民事裁定书;
4.5无妨害民事诉讼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声明;
4.6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法律服务机构情形的声明;
4.7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证明;如无法提交证明,可自行出具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声明;
4.8同意接受管理人所拟定的法律服务合同条款的声明;
4.9服务费用报价(参照管理人报酬规定报折扣比例)。
4.10特别说明
(1)申请材料请勿超过35页,纸质版请勿胶装,请勿打孔;
(2)不接受管理人拟定的法律服务合同的不得参与选聘;
(3)因疫情防控需要,如参加选聘单位不能当面提交纸质版材料,可在规定期限内先将报名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hnyx1917@126.com,并将纸质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五、获取选聘文件时间、地点
5.1符合选聘条件已提供选聘材料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1918房间)领取文件。
5.2文件费用收取: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选聘时间及地点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9:30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二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楼1603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不予受理。
七、选聘参照规则及方式
7.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7.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
7.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
7.4本管理人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对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方案、服务费用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后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法律服务机构,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法律服务机构。评审办法详见选聘文件正文。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18室
联系人:沈政 周圆芳 刘梦柯 李玉龙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61311902
管理人联系电话:郭老师 13523501446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