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5日9:00-12:00止(延时除外)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在京东拍卖(网址:https://auction.jd.com) 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名称 |
位置 |
年限 |
面积约(亩)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元) |
场地用途 |
生活及配套用房经营管理权 |
位于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办拥兴村 |
10年 |
土地172亩(含建筑物) |
115000 |
115000 |
建筑物25396.33㎡适合办公、住宅, 空置部分土地面积适合做仓储 |
有意竞买者请到我公司或登录https://auction.jd.com查阅相关资料,在拍卖结束前按网络上提示在网络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可参与竞拍。
展示时间:2022年12月13-14日
展示地点:贵港市
咨询电话:18176567202 15278359163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贵港城投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7日
附件: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我公司拍卖业务规则,我公司将于2022年12月15日9:00-12:00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网址:https://auction.jd.com)公开拍卖位于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办拥兴村生活及配套用房经营管理权。现将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敬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时间:2022年12月15日9:00-12:00。
四、拍卖说明及瑕疵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位于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办拥兴村生活及配套用房经营管理权(详见拍品目录),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佣金:成交价的5%。网络平台服务费0.8%由买受人自行支付。
2. 标的数量或面积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成交经营管理费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 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标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交付),竞买保证金可转为协议押金。拍卖佣金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我公司账户(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新城支行)。
4、拍卖公司提供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标的。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5、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方、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6、在签订合同前,买受人的经营管理费按年度缴交,并一次性交纳协议押金(不少于年度经营管理费),竞拍保证金可以转作为协议押金,不足部分,由买受人另行补足。如买受人有拖欠经营管理费、水电费用等违约行为,可用协议押金进行弥补;并列入委托人的信用记录形成违约记录;如造成合同纠纷委托人提起诉讼的所有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交通费等)由买受人支付。
7、土地使用税按相关部门标准核收,买受人应在每年缴纳经营管理费时一起缴纳。
五、经营范围与要求:
竞买条件:与贵港市荷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原贵港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没有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的法人。
经营范围与要求:建筑物适合办公、住宅;空置部分土地面积适合做仓储。
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及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经营项目。
1、标的不能用于经营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用作危险品的存储仓库。
2、买受人可自行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合法使用,搭建、装修,装修施工方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破坏原房屋建筑主体结构,装修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装修过程中因施工不当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和赔偿。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要负责安装一套生活区内的生活污水处理及监测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环境污染治理及排放控制的要求,安装费用由买受人负责承担,生活区使用生活污水处理及监测设施的相关收费由买受人自行与生活区住户协商收取。
4、经营管理期间,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有关经营的一切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
5、经营管理期到期后或买受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经委托人同意后,买受人可拆除自己建筑、装修的设备,但不能破坏原建筑,且委托人不承担因拆除安装设备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6、买受人对经营管理房屋和场地建筑周边环境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并负责实行门前三包,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止环境污染等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治安等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7、在经营管理期间,由委托人提供水、电源,水、电费用按每月实际用量计自行交纳至相关部门。
8、买受人必须合法经营。
9、买受人在经营管理期间,因政府改造、征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经营管理协议自行终止,造成损失委托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六、标的成交签订合同的时间、押金、方式
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经营管理协议,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买受人权利,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和京东平台技术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转入委托人账户。经营管理费用按年度缴交,先交管理费后使用。
七、通过京东拍卖(网址:https://auction.jd.com)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京东拍卖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须知等,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八、拍卖流程
登录京东拍卖,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联系拍卖公司咨询、展示看样→在竞拍界面完成报名及交保证金→参与竞拍→成交后缴纳佣金→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交管理费和押金→退保证金/转保证金。
九、标的展示时间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展示时间:2022年12月13-14日
展示地点:贵港市
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竞买人提前与本公司取得联系,预约统一查看标的时间。
2.京东网上展示时间:2022年12月7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
3.竞买保证金办理手续: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京东网和京东支付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拍卖平台和京东支付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京东支付平台的银行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内,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请咨询京东拍卖平台,客服热线:400-622-9586。
十、出价竞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京东网和京东支付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成交价5%佣金至我公司账户。转账过程中,需将自己名字填写在备注栏,以便核对缴款信息。我公司的账户为:
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新城支行。
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全款和拍卖佣金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执行。
十四、移交方式如下: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于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8:00-12:00,15:00-18:00到我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缴纳拍卖佣金。我公司确认拍卖佣金已到指定的账户后,通知买受人持缴款单、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办理相关经营管理手续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在拍卖标的交付、提取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拍卖公司: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电 话:0775-421268 18176567202 15278359163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拍品目录
标的名称 |
位置 |
年限 |
面积约(亩)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元) |
场地用途 |
生活及配套用房经营管理权 |
位于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办拥兴村 |
10年 |
土地172亩(含建筑物) |
115000 |
115000 |
建筑物25396.33㎡适合办公、住宅, 空置部分土地面积适合做仓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