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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同城业务处理及投递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12     浏览:0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同城业务处理及投递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WKJS202210532,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同城业务处理及投递环节外包项目。包括渠道部仓加配业务、社区团购分拣配送服务、餐饮配送项目揽收。外包环节包括库内分拣、包装、揽收及投递配送四个环节。本项目中标两家单位,中标份额分别为:第一中标人55%,第一中标人45%。

  1.2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259.8万元(含税)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

  同城业务处理及投递环节业务

  业务明细

  最高投标限价(元/件)

  权重

  包装(日均单量1600(含)件以下)

  2

  10%

  包装(日均单量超1600件)

  1.8

  10%

  揽收(日均揽收量400(含)件以下)

  0.5

  12.50%

  揽收(日均单量超400件)

  0.48

  12.50%

  分拣(业务日均单量2000件——5000件)

  0.12

  5%

  分拣(业务日均单量5000件—10000件)

  0.1

  12%

  分拣(业务日均单量10000件—15000件)

  0.09

  10.5%

  投递配送(业务日均单量2000件——5000件)

  0.6

  5%

  投递配送(业务日均单量5000件—10000件)

  0.46

  12%

  投递配送(业务日均单量10000件—15000件)

  0.44

  10.5%

  投标人报价高于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在南京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南京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产权人为投标人(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南京地区的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租赁人为投标人(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南京地区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上均无,则提供在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内在南京地区完成服务场所设置的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1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4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2.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本次招标不可转包、分包。

  2.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8912181218@189.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张昊驰,电话:18912181218)确认邮件收取成功。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同城业务标书费”。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始时间: 2023 年 01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5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地    址:龙蟠路121号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 幢B座10层

  联 系 人:张昊驰        

  电    话:18912181218                        

  电子邮件:18912181218@1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2022 年 12 月 12 日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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