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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分公司寄递事业部(苏中药业)物流运输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日期:2022-12-15     浏览:0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分公司寄递事业部(苏中药业)物流运输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JSTZCG-2022-11-149,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分公司寄递事业部(苏中药业)物流运输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预算金额:150万元人民币(含税)。

  1.3服务地点:泰州市姜堰区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壹年

  1.5本项目预计采购内容如下: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运输服务工作

  1.6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姜堰营业部

  1.7中标人数量:1人;备选中标人数量:1人

  1.8本项目按照区间按照折扣进行报价,最高限价区间为(0,100%],投标人投标总价若高于最高限价要求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4.报价一览表”的报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的同类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及针对本次项目所开具的结算发票(不限金额)等。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2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由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运输车辆须办理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强制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及货物运输保险(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赔偿金额全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有或租赁车辆5辆及以上,车辆须为厢式货车(提供车辆年检期内的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须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

  7.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中标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11)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 12 月 16 日 8 时 30 分至2022年 12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ongjian1.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龚经理,电话:1731599030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标书费 ”。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档递交(邮寄)/人工送达

  5.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09时30分(邮寄的投标文件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再接受),投标文件邮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邮政指挥中心大楼门卫处/收件人:龚经理/联系电话:17315990303(推荐使用顺丰、EMS快递,不接受到付;若为人工送达,送达时请与代理机构人员联系,防止文件遗失)。

  5.3开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09:30时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及相关要求,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现场开标情况由招标人组织并监督。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扬州600号   

  联 系 人:      丁经理                  联 系 人:          龚经理            

  电    话:      15905268050            电    话:         17315990303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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