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  公告  电梯  安徽  五彩湾  北京  蓄电池  主机  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旺季生产定制邮路车辆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19     浏览:0    
招标编号:SJHY-SYZ-22143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依据《关于建立旺季生产应急运能储备池补充意见的通知》及哈尔滨市分公司2022年第二十一次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内容,拟对旺季生产定制邮路车辆运输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旺季生产定制邮路车辆运输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旺季期间,在中心局无法供应车辆保障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各地市分公司可自行对社会车辆进行应急采购,做好中心局补充运能工作。本次采购只针对旺季期间,中心局运能不足的情况下保障旺季辆运输服务。

  2.3预算金额:150万/年

  2.4服务期:服务期限2年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成交供应商确定方法: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投标人需做出承诺);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做出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报;

  9.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其它资质;

  10.与哈尔滨邮区中心签订二级干线运输合同且在合同执行期内的承运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与哈尔滨邮区中心签订一级干线运输合同且在合同执行期内的承运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列入中国邮政采购投标人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满足2.75吨、4吨、5吨、8吨车型要求;投标人自有车辆数量不低于10台次。为保证运输车辆不超载,所有车型按交通部门相关要求不得超载。(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

  3.3运邮单台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不得超过80万公里,且使用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4运邮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要求的卫星定位设备,并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承诺履约时必须接入)

  3.5运邮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座位险(乘客险)。(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3.6运邮车辆必须投保货物保险。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不得低于150万元/车。(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给车辆投保,满足招标人要求)。

  3.7运邮车辆要保证干净整洁,不得使用可能污染邮件的车辆。(投标人须承诺加盖公章)

  3.8运邮车辆,未经许可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相关标识。(投标人须承诺加盖公章)

  3.9驾驶服务承运商要根据各定制邮路组开单位业务需求储备所需车型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备3年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验,且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偷、换货物情况。(投标人须承诺加盖公章)

  3.10与哈尔滨邮区中心签订二级干线运输合同且在合同执行期内的承运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与哈尔滨邮区中心签订一级干线运输合同且在合同执行期内的承运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承诺加盖公章)。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投标人没有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12资格审查方式、方法:资格后审。开标时,评审专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的投标人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以下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2)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注:投标单位应满足对以上委托人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承诺,无实质性响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望各投标人周知

  4.2提供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泰城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2401室)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01月1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泰城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24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86300280

  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夏先生

  电    话: 0451-87982545-804

  邮    箱: shijihuanyu2021@163.com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