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就商砼站石子运输服务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招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豫龙同力水泥信阳分公司商砼站石子运输服务公开招标
2.2招标编号: M4101000065000326196
2.3招标内容:石子年运输量约15万吨,由项目中标人组织车辆进行石子配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投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有与项目相关业务的内容,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3.4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正确提交投标文件。
3.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招标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
4.3 潜在投标人按本要求上传报名附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不按要求上传报名附件,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申请人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6.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胶装)和电子U盘作为备案与存档。投标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纸质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6.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4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5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4 日下午17:30时
6.6投标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月10日上午10:00时。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人递交贰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内容交纳、成功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http://www.zybtp.com/gys/58452.jhtml).
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请查看《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
8、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9、招标联系方式
开评标地址: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二楼(确山县同力大道)
经办人:王东其 电 话:13526000603
党群纪检部:高宏鑫 0396-7060960
传 真:0376-3893288
10、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主安排。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