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1#楼健康管理中心泛光照明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1#楼健康管理中心泛光照明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被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拟对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1#楼健康管理中心泛光照明工程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2、工程简介:
2.1 工程名称: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1#楼健康管理中心泛光照明工程
2.2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弥勒市东风镇东风长塘子旁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
2.4 发包范围:根据发包人要求,申请人须实际踏勘项目现场,并根据要求的取电点,完善相应的供电、控制、布线施工图所示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本项目只包含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1#健康管理中心范围内的相关内容。
2.4.2灯光亮化系统范围包括原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完工清理直至交付发包人,以及交付后的培训、保修等。
2.4.3具体内容:建筑夜景照明灯具、光源、配管、配线、配电箱及控制设备等的安装。
2.4.4申请人应按照发包人文件的要求,实现方案要求所需的全部照明灯具和与之配套的其它设备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或优于技术文件的要求。
2.5 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且工程质量符合发包人、监理、设计相关要求。
2.6工期:15日历天(以发包方或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工期内包含计划拆除外架时间内完成泛光照明施工)。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类似业绩:申请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合同金额4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竣工时间和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网站截图);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4.1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9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楼403室。
4.3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需由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4.4每家报名费 60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04日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第1开标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114.67.203.23/ynweb/)同步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发包人: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碧江
代理人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张河坤、张琳、吴奕宣
电话:0871-65317631
电子邮件:7714840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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