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受某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3-JWEZDD-F1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0502200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沙先生 180502200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某部
代理机构联系人:沙先生 1805022007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某部江口、惠安营区的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我部拟对江口、惠安营区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9日(北京时间)。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积极响应,予以支持,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EZDD-F1004
三、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四、项目预算:总金额约1600万元
五、配送地点:泉州市惠安县、莆田市涵江区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八、其他说明:
供应商在对参数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493107220@qq.com),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扫描件发邮箱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按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感谢您对我部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沙先生 电话:18050220070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邮政编码:350313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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