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高埗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高埗医院提升医疗救治能力设备紧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YDG-22-325)进行国内公开紧急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包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小计(万元) | 备注 |
1 | (一) | 吊塔 | 10套 | 5.9 | 59 | |
(二) | 监护仪(含双有创) | 8台 | 6.4 | 51.2 | ||
(三) | 监护仪(含双有创,PICCO,CO,呼末二氧化碳) | 2台 | 12.4 | 24.8 | ||
(四) | 双通道注射泵 | 20台 | 1.0 | 20 | ||
(五) | 输注工作站 | 10台 | 8.0 | 80 | ||
(六) | 心电图机 | 1台 | 2.5 | 2.5 | ||
(七) | 胸腔体外振荡排痰系统 | 3台 | 4.9 | 14.7 | ||
(八) | 医用降温毯 | 1台 | 3.5 | 3.5 | ||
(九) | 医用控温毯 | 2台 | 4.8 | 9.6 | ||
(十) | 电子支气管镜 | 1台 | 12 | 12 | ||
(十一) | ◆全自动连续血滤系统 | 1套 | 40.0 | 40.0 | ||
(十二) |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 3台 | 1.2 | 3.6 | ||
(十三) | 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机(下肢) | 3台 | 12 | 36 | ||
(十四) | 除颤监护仪 | 1台 | 5.0 | 5.0 | ||
(十五) | 转运呼吸机 | 1台 | 18.0 | 18.0 | ||
(十六) | 转运监护仪 | 2台 | 2.4 | 4.8 | ||
预算合计金额(万元) | 384.70 | |||||
2 | (一) | ◆电动病床 | 10台 | 5.8 | 58 | |
(二) | 加压袋 | 10个 | 0.08 | 0.8 | ||
(三) | 简易呼吸球囊 | 10个 | 0.09 | 0.9 | ||
(四) | 压缩式雾化器 | 2个 | 2.3 | 4.6 | ||
(五) | 电动吸引器 | 1个 | 0.29 | 0.29 | ||
(六) | 无创呼吸机 | 3台 | 4.2 | 12.6 | ||
(七) | 急救车(药柜) | 2台 | 1 | 2 | ||
(八) | 转运车床 | 4台 | 3.5 | 14.0 | ||
(九) | 脉搏碳氧血氧测量仪 | 5个 | 2.4 | 12.0 | ||
(十) | 干雾型过氧化氢消毒机 | 1台 | 3.6 | 3.6 | ||
预算合计金额(万元) | 108.79 | |||||
3 | (一)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1台 | 120 | 120 | |
预算合计金额(万元) | 120.00 | |||||
4 | (一) | 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 1台 | 80.0 | 80.0 | |
预算合计金额(万元) | 80.0 | |||||
5 | (一) | ◆有创呼吸机 | 6台 | 45.9 | 275.4 | |
(二) | 高流量湿化氧疗系统 | 5台 | 3.7 | 18.5 | ||
(三) | 血气分析仪 | 1台 | 12 | 12 | ||
预算合计金额(万元) | 305.9 |
备注:根据转发《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东财〔2020〕15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并进行便利化采购,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工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01月0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3、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注:投标人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或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4、 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址: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6日 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6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3、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并现场核对。
六、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23663761 传真:0769-23663760
联系人:邹祥福 邮箱:zhongyuan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