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回旋加速器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20220702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回旋加速器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拟采购一套最大质子能量≥11MeV的质子回旋加速器系统,用于制备11C、13N、15O、18F、68Ga共5种核素,且该回旋加速器可以升级制备液体靶金属核素64Cu和固体靶金属核素89Zr。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单位 |
数量 |
是否属于核心产品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回旋加速器 |
是 |
套 |
1 |
是 |
质子束流能量:≥11MeV 引出质子束流强度:≥100µA |
2 |
加速器热室及其配套 |
否 |
套 |
1 |
否 |
GMP 放化实验室合成热室系统腔体:单腔 洁净度:Class B 级及以上 |
合同履行期限:(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供货。(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整机质保一年。(3)交货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国际医学中心生物医学成像设施大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工业划型具体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中国大陆地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至 2023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方式: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点击“进入新平台”—“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新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2.在新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3年1月3日至 2023年1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进入新平台”—“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CA申请指南、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操作指南、投标人开评标线上操作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87272733;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投标文件遇到的问题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5.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同时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方式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方式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仅限顺丰)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单件不得超过20KG,且须注明“张琳林本人签收”,递交时间以顺丰系统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务必在显示“已签收”后,与张琳林电话确认。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收件地址及信息: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琳林收(027-87326513)。递交方式为以上2种方式,投标人可二选一。
(3)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1.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2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网(http://cgzx.hust.edu.cn)
1.3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1.4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7-87540659邮箱:hustcgzx@hust.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张琳林、朱晶玲、汪树新、王刚、余轶菲 027-87326513邮箱:145150280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林、朱晶玲、汪树新、王刚、余轶菲
电 话: 027-8732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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