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HJ-2022-1530-0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3年度铁路客车酸性蓄电池框架协议采购(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前期报名无效,如继续参加本次报价,请按采购公告要求,重新报名获取新的谈判文件。若本轮公告后,公开竞争性谈判失败,采购人有权将本项目相关包件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诚信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报价人参加。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月4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3年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3 注册、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7日上午09: 00。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市外地区的报价人允许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武汉市内报价人仍须现场递交报价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于2023年01月17日上午08时15分至09时00分在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713室(武昌火车站西广场南侧))当面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于2023年01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前寄达采购供应所咨询服务台(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武昌火车站西广场南侧))并被签收。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需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后用快递包装袋密封进行邮寄。
7.谈判时间
7.1谈判时间:自2023年01月17日上午11:30开始。
7.2谈判等候地点:采购人将依据报价文件递交情况采用现场谈判或视频谈判。报价人可在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713室(武昌火车站西广场南侧))等候谈判;或在采购人创建的视频谈判软件等候室中等候谈判。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7.3如报价人因疫情原因选择线上谈判报价,则需在网络良好且具备办公条件(电脑、打印机等)的地点进行谈判报价,否则视为放弃线上谈判报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 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如不参与报价,须在报价截止前3日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9.2 本项目若需提供样品,报价人应将样品密封包装,与报价文件一同递交,密封包装上应加写“样品”字样,并在包装封面加盖密封章,同时标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名称、包件号。成交人的样品不予退还,未成交报价人请于评审工作结束后30日内在咨询服务台取回样品,逾期未取回的样品采购人将自行处理。
9.3 若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可能与实际供应数量不一致,一切以供应时的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报价人须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购买采购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上情况。
9.4 物资明细成交价原则上按等比折算形成,其中以采购人各物资明细预算价为基数,以报价人包件最终报价与采购人包件预算总价比较为系数,最终物资明细成交价由基数与系数相乘形成。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咨询服务台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谭 工
电 话:027-51169328
电子邮件:whjcgs09@163.com
异议受理: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电 话:027-51169203/027-51125128
2023年1月4日
采购公告附表
包件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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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BJ-0001 |
铁路客车酸性蓄电池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相应车型主机厂或其合法代理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四大主机厂之一(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技术审查文件或合格供应商证明,或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出具在有效期内的铅酸蓄电池技术审查文件。 4.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有效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并提供生产商满足上述第3条所列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
武昌客车车辆段、襄阳车辆段、武汉供电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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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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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号 |
物资设备 名称 |
技术标准/图号 |
规格型号 |
明细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BJ-0001 |
371120171020 |
阀控式密封免维蓄铅酸蓄电池 |
|
6TM200 12 200Ah |
|
个 |
127 |
|
2 |
BJ-0001 |
371250811060 |
铁路客车用免维护铅蓄电池 |
|
6TM-60 12V 60Ah |
|
块 |
430 |
|
3 |
BJ-0001 |
371000251121 |
阀控密封铅酸免维护蓄电池 |
|
6-TM 12 120Ah |
|
块 |
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