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鹤翔湖路等五条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评定分离)(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鹤翔湖路等五条路工程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1)鹤翔湖路: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鹤翔湖路(李湾路-九顶山路)立项的批复,合新经【2019】162号;(2)交子路;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交子路(鹤翔湖路-梅冲湖路)立项的批复,合新经【2020】103号;(3)李湾路: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李湾路(三十头路-鹤翔湖路)立项的批复,合新经【2020】102号;(4)三十头路: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三十头路(九顶山路-通宝路)立项的批复,合新经【2020】101号;(5)贝玉路: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贝玉路(三十头路-鹤翔湖路)立项的批复,合新经【2020】91号;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贝玉路(三十头路-鹤翔湖路)立项变更的批复,合新经【2021】57号;(6)关于同意鹤翔湖路等五条路工程合并立项调整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鹤翔湖路等五条路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FXGZ00016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XGZ00016
2.5 建设地点:新站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22426.63万元。
2.8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1)鹤翔湖路(李湾路一九顶山路)呈东西走向,项目西起李湾路,东至九顶山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长约720米,规划红线宽度36米,双向四车道。项目总投资为7996.5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2)交子路(鹤翔湖路一梅冲湖路)呈南北走向,项目北起鹤翔湖路,南至梅冲湖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长约706米,规划红线宽度32米,双向四车道,项目用地面积约2552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5150.94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3)李湾路(三十头路一鹤翔湖路)呈南北走向,项目南起三十头路,北至鹤翔湖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长约330米,规划红线宽度36米,双向四车道,项目用地面积约1651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598.92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4)三十头路(九顶山路一通宝路)呈东西走向,项目西起九顶山路,东至通宝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长约555米,规划红线宽度32米,双向四车道。项目总投资约3997.72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5)贝玉路(三十头路一鹤翔湖路)呈南北走向,项目南起三十头路,北至鹤翔湖路,全长约268.28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项目总投资约2682.55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新站高新区鹤翔湖路等五条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仅贝玉路和李湾路含桥)、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供电排管、管线综合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项目总投资合计约22426.63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1及3.6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8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月6日00:00至2023年2月1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2月1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邮编:230000
联系人:寇工
电话:0551-6428312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邮编:230000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51-6577766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以最新公告为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1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675145614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账户2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067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天0小时27分4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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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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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1-050天0小时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