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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110联网报警系统建设及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5     浏览:0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110联网报警系统建设及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CZYZCG-20221201)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评标。

  2、项目概述:

  2.1 为保障金融网点和生产场地人员及财产安全,同时为公司每年约10个新建改造网点的报警系统建设提供服务支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拟通过实施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为市辖区所有金融网点提供110联网报警系统建设及服务合作。

  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择成交供应商一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投标有效期:90个历日

  2.5 服务期:三年

  3、采购内容:

  3.1 郴州市分公司152处网点及生产场地的110联网报警服务和每年约10个新建改造网点的报警系统建设,签订框架协议,合同期限三年。合同项下报警服务费按结算期内联网网点数和主机类型计算;报警系统建设费根据新建改造网点面积大小、实际安装设备和数量据实结算。联网报警系统新建设设备免费质保期二年。总服务费采购人不作承诺。

  3.2 项目设置最高控制单价,其中:网络主机报警服务费370元/年、电话主机报警服务160元/年、含四类库网点系统建设38544元/套、不含四类库网点系统建设32378元/套。

  3.3 网点建设费包括联网报警系统设备价格、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税费及有关设计、工程实施、安装、调试费等保障采购人正常使用合同项下所购设备等一切费用的总和。

  3.4 报警服务费包含网点音视频信息接入报警服务平台、对信息进行接收、分析、处理、技术系统维护及现场处置等保障实现网点报警运营服务正常运行所需的一切费用,并实现与属地110指挥中心的精准对接。

  4、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质后审,所有投标人相关证明文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起胶装密封递送。

  4.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2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书面承诺。

  4.3 投标人必须具备湖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和资质能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4 投标人必须搭建专业的报警服务平台,成立报警服务中心,实现与采购人所在地110指挥中心的精准对接(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5 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

  4.6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页查询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下载,加盖公章,不接受现场电子设备查询的非纸质资料)。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9 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禁投名单。

  4.10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竞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1月29日上午9时00分-2023年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

  6.3 递交地点:湖南省郴州市五岭路10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

  6.4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6.5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评标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具体时间参与评审。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评标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同时发布。

  9、其他约定:无。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五岭路10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973599700

发布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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