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支行
合作餐饮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支行合作餐饮服务公司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支行合作餐饮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服务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支行本部及辖内四个营业网点(海港区西港路131号;海港区建设大街191号;海港区文化路166号;西港镇南岭东路65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支行合作餐饮服务公司采购项目等相关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不良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5 日至2023年1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36号外贸宾馆三楼(详细地址)持如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不良记录承诺函。
注:①以上证件均须提供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原件核查,投标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36号外贸宾馆三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官方网站 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行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14号
联系人:魏志成
电话:0335-3858101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
2201、2202、2207、2208
联系人:张钰
电话:0335-518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