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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公司制氢合成氨联合优化项目5700单元空分改造招标

   日期:2023-01-06     浏览:0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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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南化公司制氢合成氨联合优化项目5700单元空分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南化公司制氢合成氨联合优化项目5700单元空分改造(WZ20230110-2115-112-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5700单元空分改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氨氢联合空分单元改造
1.00
包1-5700单元空分改造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具备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建立了能有效运转的质量保证体系,能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3.1.7 投标人应为大型空分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商,具有为设计和制造空分设备的业绩,具有规模不低于本项目的空分设备设计和制造经验,以及成功使用业绩,已设计、制造类似设备至少5年,所提供的设备至少已连续运行3年。

3.1.8 在近5年(2018-2022)以内国内有1套空分装置(产氧量≥5.6万Nm3/h)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对应技术协议复印件、对应发票复印件、对应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有业主单位签字、盖章并留有联系电话)复印件,以上材料缺一项则否决。

3.1.9 投标人应具有为空分设备设计氨冷系统补充冷量的设计和供货业绩,并已成功使用,已设计、制造类似设备至少5年,所提供的设备至少已连续运行3年。

3.1.10 投标人应在技术报价文件中至少提供2个、连续运行3年及以上、规模不低于本项目的空分设备的设计和供货及改造同类型空分设备的业绩,并提供对应的商务合同复印件或业绩证明文件给买方确认,按“附件3空分设备设计供货/改造专用业绩表”的格式提供业绩表。

3.1.11 投标人应通过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程体系认证,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工程体系认证。

3.1.12 投标人对标书要求的*项逐项做出满足性或更利于投标人的相应,未提供或者不响应否决。

3.1.1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者配置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者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投标的均予以否决。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6日 9:00时至2023年1月11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2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1月2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大厂区葛关路361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邮 编:
210000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周刘松
联 系 人:
赵奕诚
电 话:
025-57766731
电 话:
025-86486125
电子邮件:
zhouls.nhgs@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oyic@sinopec.com
2023年1月5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chinabidding.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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