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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智能加工生产线研究外委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日期:2023-01-06     浏览: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钢筋智能加工生产线研究外委服务项目(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042

2.2 招标项目名称

钢筋智能加工生产线研究外委服务项目(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为实现与上游设计的数字化对接,打通钢筋工程从设计端到施工端全过程的数字化、自动化,促进钢筋工程全产业链升级,本项目用于核工程项目实现钢筋自动加工生产线的研发,从而实现车间少人化、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用工成本,并实现钢筋生产的精细化管理,减少材料浪费。

2.4 招标范围

钢筋智能加工:钢筋智能加工信息管理平台、钢筋智能上料(原材)、钢筋定尺切割、钢筋套丝、钢筋定尺弯折、钢筋成品打捆、信息标识、钢筋成品运输、装备控制系统;与升级部分的接口技术服务;培训;故障处理等。

2.5 项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

本项目研发周期为八个月,并包含自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两年的质保服务。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C. 如投标人在系统中采用第三方软件,须提供相应软件的原厂商授权许可, 且许可为永久许可。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方应提供合同认定登记承诺函,投标人承诺若项目中标,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及时向其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所在地技术市场)申请和办理研发合同(认定)登记,并向招标方提供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文件。相关政策文件可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钢筋智能加工生产线研究外委服务项目(二次)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1月06日17时00分2023年0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2月10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盛丹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赵振洋

电话:010-63313130

电子邮件:zhaozy@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第一次招标已支付标书款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需支付,上传第一次的汇款底单即可。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0106

 

 

 


chinabidding.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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