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开发 (招标编号:LNZB-CTZ2024-2024)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7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开发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锦城石化各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的开发、设备供货、安装实施、应用培训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开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并具有信用评级机构开出的AAA级资信等级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3或CCRC)等级证书,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能力成熟度三级及以上证书,具备企业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满足CMMI L3级及以上。 3.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 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可由投标人自行出具或者第三方财务会计部门出具)的原件扫描件。 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人员定位相关业绩项目不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页、内容描述页、承包范围、合同金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7日8时30分到2024年05月07日16时3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现场购买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6室,需携带“3. 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上述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 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上述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招标范围:投标方应按照相关要求,运用北斗+蓝牙融合技术搭建人员定位系统,满足厂区人员定位、电子围栏、轨迹回放、安全报警等功能。 2、供货时间:该平台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后正式上线。 3、交货地点:锦城石化各公司厂区(主体厂区,以及海航公司储罐区等)。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质量标准:满足《基于人员定位系统的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建设应用指南》、《化工企业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基本要求》的总体规划、规范及要求。 6、质保期:投标人须提供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之日起1年的售后服务。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2万元,保证金汇款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汇款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八、监督部门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联系人:刘部长 电话:0427-8808084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张桐博 电话:024-23391330-802 电子邮箱:3803060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正文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 202404261755411476068613028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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