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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检测更换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日期:2024-04-29     浏览:0    
关于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检测更换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检测更换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检测更换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TJB-E-202405634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天津市
(五)项目需求:

功能目标:为天津分公司区域燃气设施的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进行年度检测和维修提供服务。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为天津分公司所属区域内的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10台气体检测报警控制器及28台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提供检测及维修更换服务。

2.每年应对每台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出具1份《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年度检测报告》。供应商在完成现场检测后,应当于7个工作日内向我方出具《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年度检测报告》或《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检测不符合项告知函》。根据我方需求提供相应份数,并对出具文件当时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状态的检测质量负责。

3.供应商为我方更换的可燃气体探测器质保期不少于3年。合同期内,由供应商根据可燃气体探测器的生产日期、安装日期和使用年限向供应商提出更换需求,供应商负责安装与调试,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所提供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满足催化燃烧检测原理标准4-20mA/RS485信号输出,一路继电器输出,现场三位LED显示;气体检测报警控制器应为气体浓度显示两级声光报警,报警数据自动存储,两路继电器输出可外接其他设备的质量标准。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应具备从事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检测及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

2.应根据我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制定年度检测方案,经我方同意后实施检测。

3.应安排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实施检测,检测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检测记录。

4.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遵守我方规章制度。如果由于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造成我方的设备或人员损失的,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造成对方人员受伤,由对方自行承担责任。

5.应具备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检测的相应资质,并按我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按照国家、地方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标准等要求,对我方委托的检测项目提供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检测技术服务,保证检测数据和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并对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质量负责。

6.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质保期为3年,自装置安装调试完成且我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故障,供应商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免费更换。质保期后,如需更换备品备件,供应商应按我方要求提供备品备件,由供应商自行购置、安装、调试,并承担相应费用。

验收标准:满足项目的技术需求和服务标准。

建议合同期限:36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及检测和维修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的相关资质、业绩要求等。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按照模板的附件下载并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并每页加盖公章,签字栏需法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并如实填写日期,扫描成pdf格式。(《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从“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名当月查询的),逐页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完整版本不可直接点击下载,需要“发送报告”到邮箱即可,再下载盖章扫描)
3.加盖公章的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证明,扫描成pdf格式。(格式自拟)
4.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
5.按照模板的附件下载填写《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授权人或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要此项,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按照模板的附件下载并填写《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省问卷》,逐页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8.有效期内检测和维修可燃性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的相关资质证明,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上传。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也可提供。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伟伟
联系人电话:02224901412
联系人电子邮箱:xieweiwei@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报名材料确保齐全清晰,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并不另行解释。

(二)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首先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pur.airchina.com.cn),点击页面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填写完供应商注册界面内容后,还需要点击平台页面右上角“单位信息”进入单位信息管理界面,填写供应商详细信息完成注册后,查看公告,开始报名。

(三)供应商完成注册后,应记住用户名及密码,这是该公司以后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的唯一用户名及密码。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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