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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8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30     浏览:0    

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8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0428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措美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8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技术服务招标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三峡西藏措美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80MW风电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措美县中部、哲古措南部区域,距离措美县城直线距离约24km,距离哲古镇直线距离约 14km。

拟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计划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规划建设的拉玉220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75km,导线型号暂定LGJ-2X240。

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北纬28°31'50.6",东经91°35'9.57"。整个场址以平坦地形和缓坡隆起地形为主,地貌以高原荒地、裸露地面为主,地表植被覆盖较少,平均海拔高度介于 4960~5050m,空气稀薄,气压低,含氧量少,太阳辐射强,气候类型复杂多变。场址毗邻省道 S101、县道 X301。

2.2 招标范围

2.2.1 完成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80MW风电项目(不含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如下:

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开展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8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编制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8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地形测绘、地勘),满足归口部门/单位的审查条件和相关要求,并根据相关审查意见完成修订,协助配合项目业主取得评审意见,承担内外部审查费用(会议费、咨询费等)。

2.2.2依据审定版可研报告总平面设计图,完成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80MW风电项目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纳规:提供规划选址坐标,并获取项目纳规回复意见,确保项目进入西藏发改委重点项目库,并获得相应土地供应指标;

(2)办理证明:项目业主已取得“措美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基本草原、风景名胜区规划、哲古国家级自然草原公园范围、森林、湿地公园及其他自然保护区的证明函,措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涉及三区三线、三线一单、国土空间规划、基本草原的证明函,山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措美县分局不涉及水源保护地证明函,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涉及矿产压覆证明函,措美县文物局关于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80MW风电项目建设场址的意见证明函,措美县人民政府出具的不涉及军事场地或设施的相关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

中标人负责取得不涉及神山圣水、未压覆文物、与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宗教敏感点等关系相关证明;

(3)地质灾害评估:编制并修订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并获取专家评审意见或归口部门(单位)审批意见;

(4)地震安全性评价:编制并修订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并获取专家评审意见或归口部门(单位)审批意见;

(5)安全预评价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并修订项目安全预评价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获取专家评审意见或归口部门(单位)审批意见;

(6)社会稳定:编制并修订社会稳定分析报告、社会稳定评估报告,并获取专家评审意见或归口部门(单位)审批意见;

(7)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并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获取专家评审意见或归口部门(单位)审批意见;

(8)水土保持专题报告:编制并修订水土保持报告书(表),并获取专家评审意见或归口部门(单位)审批意见;

(9)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并修订水资源论证报告,并获取专家评审意见或归口部门(单位)审批意见;

(10)征占用林草行政许可:负责编制林(草)堪报告、草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直至取得征占用林草的行政许可(包括永久用地部分和临时用地部分);

(11)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负责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直至取得专家评审意见或归口部门(单位)审批意见。

2.2.3开工前置专题及相关手续

(1)项目开工前置的所有专题研究工作(项目开工前置的所有专题研究,是以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工审批所需前置专题研究结果为准),根据项目核准(备案)情况项目业主发布启动通知后再开展,若中标人自行开展,因此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与项目业主无关;

(2)本项目后期需要建设、安装更高塔筒的风机(原计划80~100m),中标人研究、分析≥100m风资源相关工作,有关内容体现在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相关费用纳入本次报价中;

(3)本项目拟选择适应超高海拔环境的风机机型,单机容量应多方案对比并征求项目业主意见后最终确定,本项目风机布置所产生的尾流要尽量减小对已建成的措美一、二期风电场影响,中标人在可行研阶段充分考虑相关工作,配合、指导项目业主开展相关工作,相关费用纳入本次报价中;

(4)根据项目前期(含核准(备案)前期、开工前置等)工作推进的需要,若部分专题经过项目业主同意后,中标人可委托西藏区内第三方单位来完成,其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配合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后续(包括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设计)的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包括配合编制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

2.2.4除前述各项工作任务以外,本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本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至开工前置的所有设计内容、专题报告及相关证明(土地与送出工程相关的除外),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所需开展的所有专题研究、论证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研究办理审查,以及可研报告、专题报告等报送审查、取得项目业主、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评审)意见等工作。

中标人承诺上述相关工作成果必须满足归口部门/单位的审查条件和相关要求;中标人负责取得评审意见;中标人承担内外部审查费用(会议费、咨询费等),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共180个日历天,其中项目技术服务期限如下:

(1)可行性研究(主体工程)

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可研报告送审版;

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面审查意见。

(2)相关专题论证研究(核准(备案)前置)

2024年9月10日前,取得项目纳规意见和各项证明材料;

具体服务时间,经项目业主同意后,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整。

(3)相关专题论证研究(主体工程开工前置)

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社会稳定分析报告、社会稳定评估报告;2024年9月20日前,取得批复和审查意见;

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送审版、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专题报告送审版;2024年9月20日前,取得批复和审查意见;

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送审版、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送审版、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版;2024年9月20日前,取得批复和审查意见;

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水保方案报告送审版,2024年10月1日前,取得批复意见;

2024年10月20日前,配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4年10月20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许可。

2024年10月30日前,取得开工前所有专题报告审批、审查意见,具备开工条件。

项目开工前置的所有专题研究,基本以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工审批所需前置专题研究结果为准,根据项目核准(备案)情况项目业主发布启动通知后再开展。

(4)投资立项论证报告

2024年9月10日前,按照项目业主要求完成投资立项论证报告编制。

(5)档案归档及合同验收

2024年12月27日前,按照项目业主要求完成档案资料归档及合同验收。

(注:以上服务期限及进度安排以合同最终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③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3个80MW及以上装机容量的陆上风电场可研设计的业绩,同时具有1个220kV的陆上风电项目升压站可研设计或勘察设计的业绩,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项目设总(经理)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的100MW陆上风电项目可研或勘察设计工作业绩(须提供合同、任职证明等材料)。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和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1日8时30分到2024年5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原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五、现场踏勘

þ 不组织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28-85931765。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0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889031209

电子邮件:liu_xin9@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6293 2151

电子邮件:liu_cong@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编辑:eps.ctg.com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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