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伊犁检修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伊犁检修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56。 2.2项目名称:中核汇能伊犁检修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伊宁G218以南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用地面积 50.84亩,范围内均为国有建设用地。四至范围为:北至国道218、南至空地、东至规划道路、西至富森美。界址点坐标最终以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包括办公楼、宿舍楼、办公裙房、食堂、职工活动中心、辅助用房六部分组成。规划范围内总用地3.28公顷。面积33893.71平方米(约50.84亩)的土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规划容积率不高于2.0,使用权年限40年。 主要经济指标:项目拟建建筑最高不超5层,均为单(多)层建筑,容积率0.73,绿化率34.19%,建筑密度22.05%,项目总建筑(构筑物)面积约15867.22㎡,地下建筑面积约169.20㎡(以最终规划审批数据为准)。 2.4招标范围: 中核汇能伊犁检修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报批报建、设计管理、工程管理(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管控、资料档案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工作。 详细范围参见专项附件2采购技术规格书。 2.5服务地点:新疆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 2.6服务人数:项目服务团队不少于4人(具体人数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约18个月,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产权证书)。 2.8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现场负责人应至少担任过1个建筑面积在30000㎡(含)以上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人(应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或竣工备案证或单位任命文件)。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www.365trade.com.cn)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供应商/投标人入口→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22日9:3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网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张灵筠 电话:010-535611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阎旭东、邱岳、王涛 电话:010-53105813/53105832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202404282159253128419287962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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