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育局“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08日 12: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3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00 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2月02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2009室招标交易厅 | ||
预算金额 | ¥836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侯亚娟、李建森、杨旭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6688305、6600851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38315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乌鲁木齐高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6688305、6600851 |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育局“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XG-2023-ZFCG00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育局“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3630000
最高限价(元):42890000,407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育局“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设施完善、区域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云视讯云平台)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28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设施完善、区域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云视讯云平台等软硬件设备一批。
备注:付款方式:按5年共10期付款,每半年等额支付一次,每期还款金额约为中标金额的10%。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育局“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设施完善、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7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设施完善、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等软硬件设备一批。
备注:付款方式:按5年共10期付款,每半年等额支付一次,每期还款金额约为中标金额的10%。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2009室开标交易厅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2009室招标交易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育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6号
联系方式:0991-3831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高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
联系方式:0991-6688305、660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亚娟、李建森、杨旭敏
电 话:0991-6688305、66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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