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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电梯建设项目采购意向

   日期:2023-01-10     浏览:0    

  某单位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电梯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电梯建设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602484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先生 189602484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某单位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 1896024844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提高漳州某单位附属设施配套建设水平,计划组织公寓房电梯建设,建成共采购安装11套电梯。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我单位电梯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单位

福建省漳州市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为提高漳州某单位附属设施配套建设水平,计划组织公寓房电梯建设,建成共采购安装11套电梯。

三、概算金额

约150万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一)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二)商务要求

1.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

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安装调试、质量验收

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生产装车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安装完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生产采购费、随机配件(含备件)及工具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卸车费、场内倒运费、样板试制费、资料费、整机安装费(含技术规格表内的电梯装饰装修费用)、调试费、检测费、报验取证费、备案费、协调费、培训费、施工垃圾(含包装)清理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及维保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投标人应该充分考虑招标人项目所在地有关政策调整带来的运输费用的增加,及供应过程中可能产生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3.售后服务

3.1保证硬件能够满足运行25年,设施不损坏

3.2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自接收之时起,所有设备免费质保期不少于36个月,根据投标商质保期承诺时间适当增加分值。

3.3投标人所投品牌的电梯必须在各项目所在地的地级市有制造商直接设立的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并能提供长期服务。

3.4产品质保期不少于36个月,质保期自电梯安装调试完毕,经当地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使用许可证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时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质保期内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提供免费器件更换和维修服务,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乙方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软件升级服务。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电梯组装、调试和培训服务,如出现故障,1个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排除,在质保期满后终身维修只收成本费,提供电话热线、现场支持等服务。质保期内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维保服务的,甲方每次有权扣除质保金的10%,扣满即止。

3.5保修期满后,同样提供7*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和远程网络服务,并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的零部件,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提供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免费远程故障诊断与处理,现场故障维修、产品上门维护等服务。

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协商对设备保修期进行延保或签订电梯保修维护合同:质保期外零部件的损坏,提供的配件只收成本费,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维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价计,免收维修人工费。

3.5违约责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电梯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否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6安装验收:①货物现场安装,成交供应负责电梯的现场安装;②在货物交付及验收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该服务并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的义务;③成交供应商施工前应与采购方联系;④根据采购方防疫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物资设备进场前均需消毒;⑤验收,电梯安装需在甲方全程监督下施工,安装完成需经当地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使用许可证。

4.合同经费结算

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和物资照片、施工现场前后对比照片等相关凭证,采购方2个月内将合同货款的95%一次性对公转入中标公司账户,采购方预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且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采购方根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合法发票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结清。

5.包装和运输

5.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包装物品,使设备及配件便于装卸、运输,以防受到损坏。

5.2包装标记和包件内外随包文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5.3乙方负责将所供设备直接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安装地点,所发生的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5.4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风险,包括设备毁损、灭失、安全事故、侵权、违法等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5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安装地点后,按第4.3条进行卸货,另一方提供相应的协助。5.6方应随货提供设备的质量检验和测试的成果资料以及构成设备的主要材料、部件的质量保证书等。

5.7每台设备的随机备件、随机工具、技术资料随主机一起交货。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2023年5月30日

预计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应取得厂家授权,并且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则视为不响应资格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或同等金额外资)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设备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设备生产厂具有2017年1月1日之后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设备质量检验报告(生产商或代理商均需提供生产商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人从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之日(不含)往前追溯三年内,投标产品具有不低于2项获得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产品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代理商提供投标品牌生产商的业绩也予认可,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发现所提供业绩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6.代理商专项要求

6.1允许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代理商(同一生产商授权不超过2家)进行投标,并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

6.2代理商参与投标,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需达到2亿元或同等金额外资)、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

6.3代理商应成立时间距投标截止日不短于3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

7.投标人应具有一定深化设计能力,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梯采购及安装施工组织方案》 (投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根据图纸及项目实际情况对《电梯采购及安装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进一步深化,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派驻的技术人员负责人 (或项目经理)应拥有不小于5年的电梯安装工程的从业经验,并具有相应的证书(在提供《拟派往本招标项目人员一览表》中承诺),投标设备生产厂商拥有成熟的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提供《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者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和地方采购活动的处罚。

10.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大单位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没有被军队和地方审计部门违纪通报。

11.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材料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让电梯供应、安装业务,也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电梯供应、安装业务,否则视为违约,违约后采购和使用方可立即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七、公告时间

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4日

八、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告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需提供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邮件主题为“公司简称+电梯建设项目设施意见反馈”: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 (PDF)发送至18960248448@163.com.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960248448

邮箱:18960248448@163.com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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