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苏中区域非油品运输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招标编号:NJPOST20230110
2、项目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南京、扬州、镇江、泰州和盐城5个地市区域内指定地点的非油品配送、苏中区域整车运输及省外大客户整车运输外包服务。
2)本项目预计运输服务费用440万元,服务期一年。
3)本项目预估非油商品配送方数7.75万方/年,尾气处理液0.55万吨/年。
4)本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共分为两个分包,每个分包中标一家投标人,允许同一投标人报名中标多个分包,分包具体为:
分包 |
配送物 |
配送城市 |
预估业务量 |
单价最高限价 |
每月配送 业务量区间 |
|
价格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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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一 |
非油商品 |
南京、镇江 |
46000立方米/年 |
68 |
元/立方米 |
3525立方米及以下 |
65 |
3526-3825立方米(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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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3825(不含)立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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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处理液散液 |
3400吨/年 |
127 |
元/吨 |
247吨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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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248-286吨(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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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286(不含)吨以上 |
分包 |
配送物 |
配送城市 |
预估业务量 |
最高限价 |
每月配送 业务量区间 |
|
价格 |
单位 |
|||||
分包二 |
非油商品 |
扬州、泰州 |
25000立方米/年 |
72 |
元/立方米 |
1800立方米及以下 |
70 |
1801-2100立方米(含) |
|||||
68 |
2100(不含)立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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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城区、大丰、东台】 |
6500立方米/年 |
95 |
元/立方米 |
375立方米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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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376-525立方米(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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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525(不含)立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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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处理液散液 |
扬州、泰州 |
1900吨/年 |
130 |
元/吨 |
117吨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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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118-156吨(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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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156(不含)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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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城区、大丰、东台 |
200吨/年 |
173 |
元/吨 |
13吨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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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
14-26吨(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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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
26(不含)吨以上 |
5)本项目设有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4)投标人须具有经批准成立并可以开展货物运输服务业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办理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保额不低于货值)。(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的类似运输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首页、关键页、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需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7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地点:线上;
5.3、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刘倩倩,025-83408513;
5.4、投标人若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及第5.6条资料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5.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需其他发票,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前告知。)
5.6、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C415会议室;
6.3、联系人及电话:张程,025-83631444,18551804760;邵平安,13851992096。
7、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张程
电话:025-83631444
传真:025-83631494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附: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投标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