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雁丘文化提升工程建筑工程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批字[2022]2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公司为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柴西高速桥以南800米汾河景区内。总建筑面积4350平方米。其中新建工程3064平方米,包含好问堂建筑群为2500平方米(其中:好问堂主楼为926平方米、好问堂配房及诗词廊、休憩小轩、创作年表展厅为、金元史述展厅等共计1574平方米)、双飞亭为104平方米、只影轩建筑群为392平方米、千山亭为34平方米、狂歌亭为34平方米、地基处理工程3200平方米;改造工程1286平方米,包含游客服务中心改造为1286平方米。工程投资约3837.8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1月13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18日17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日09时30分,地点为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七层D715会议室(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和园路9号 联系人:杨茂源 电 话:0351-277269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陈晨、武建忠、郜正浩、邸明 电 话:0351-2772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