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品牌形象建设(四平地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2950AD)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品牌形象建设(四平地区)(招标项目编号:TC22950AD),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为进一步提高“长白山”品牌的市场份额,提升长白山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展示企业形象,现计划在四平地区市场实施长白山品牌形象店建设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前柜、背柜、室外灯箱牌匾、收银台、背景墙(含形象标识)、室外腰线(3M)、推烟器、双屏收银一体机(含扫码盒、收钱箱、价签打印机)等的现场测量、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质保等服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补充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3日08时30分00秒---2023年01月20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补充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补充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TC22950AD)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品牌形象建设(四平地区)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品牌形象建设(四平地区)
2.2招标内容:为进一步提高“长白山”品牌的市场份额,提升长白山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展示企业形象,现计划在四平地区市场实施长白山品牌形象店建设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前柜、背柜、室外灯箱牌匾、收银台、背景墙(含形象标识)、室外腰线(3M)、推烟器、双屏收银一体机(含扫码盒、收钱箱、价签打印机)等的现场测量、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质保等服务。
2.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4 交货地点:四平地区。
2.5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三、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或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库,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4)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填写相应的信息并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截图(截图内容须包括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信息);以上资料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做为投标附件上传,上传后提交审核。
代理机构确认完成的投标供应商请公对公转账标书款,然后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在标书款支付模块选择“电汇”,然后将汇款凭证上传,提交审核。“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86397110获取支持。
标书款汇款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线下获取招标文件,一般为发到投标单位邮箱,无需在平台下载招标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西环城路支行
帐 号:4200 0133 1900 0001 47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7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5.2 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如因疫情原因可以不到开标现场;也可以授权给当地人员(现场携带授权书)。如授权当地人员或邮寄方式递交文件,须单独出具默认认可所有开标环节及结果的承诺书。
5.3 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因疫情原因投标人无法到达现场,须提供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加盖公章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提供所有的投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6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世纪大街99号长白山科技大厦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31-8840989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 系 人:孙高超
电 话:0431-81127625,0431-81127628
邮 箱:sungaochao@cntcitc.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世纪大街99号长白山科技大厦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31-884098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孙高超
电话:0431-8112762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