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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绿色印染中心项目的招标

   日期:2023-01-29     浏览:0    

新沂绿色印染中心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沂绿色印染中心项目已由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以新经开备〔2022〕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众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绿色印染中心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用地条件

2.1.1建设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科创大道以东,海口路以北;

2.1.2用地与项目概况:

2.1.2.1项目规划建设地块位于: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科创大道以东,海口路以北;

2.1.2.2规划条件按新沂市地块规划设计要点、地块规划设计要点文件执行。

2.1.2.3项目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约449.76亩,本次设计范围包括新建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约50万平方米、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500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公共配套及附属工程;其中新建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为17栋生产车间,1栋综合办公楼,1栋研发展示中心,1栋食堂,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900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地块内建筑工程、配套设施(含道路、绿化、供水、供电、电讯、供热、燃气、消防、排水、排污等各类管线)、污水处理工程(土建、设备及工艺)的初步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完毕后对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答疑等全过程的配套服务。

2.3设计原则:

(1)遵循“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总原则,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2)满足使用功能及其要求。总体设计、交通路线、道路网的组织,各种功能用房的位置选择及平面布局等均要满足要求;

(3)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意识,设计须秉持使用方便、安全第一原则;

(4)要体现低碳、节能意识。采取适当的建筑形式,使建筑布局紧凑合理,有效节约能源、资源。

2.4投标文件组成:能够充分表达建筑设计,交通设计,绿化景观设计概念的方案文本,文件包括相关的分析图,效果图和技术图。

2.5最终应提交成果:

①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按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报告,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②项目招标范围内设计的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设计 资质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牵头方为具备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的投标人。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投标人(投标人牵头方)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2591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credit.jiangsu.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67025912)。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第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 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

4.4本工程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10009186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3 年 1 月 2 9 日至 202 322 8 日 9 时 3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322 89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其他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沂市众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国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北京东路10号A栋 地 址:新沂市新安镇钟吾花园商住楼5室4F

邮 编:221400邮 编:221400

联 系 人:臧宸生联 系 人:蔡伦

电 话:15862292679电 话:0516-88992868、15996901355

2023年1月29日

chinabidd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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