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缫丝厂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GL-2023-JC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城缫丝厂片区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M1401000155205001001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占地约70亩,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新建两栋七层公寓楼,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一栋十八层底商住宅楼,建筑面积约7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的沿街商业、缫丝艺术馆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3 项目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质量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6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1045日历天) 2.7 项目总投资:约35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3.2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要协调工作;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如为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具备)。 四、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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