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物业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3号14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RBE-FC1001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46.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行业类别 | 数量 | 具体服务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物业服务 | 物业管理 | 1项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人民币46.68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提供书面声明函);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资格声明函);(四)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五)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记录名单。(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以上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 至2023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3号14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3号14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售方式:现场登记购买。
(1)现场登记: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在发售时间内到达发售地点,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2)报名资料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投标人已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如:投标人盖章的《商事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按投标人注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由潜在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
说明:本采购项目只接受已在本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某部
地址:广州市
联系方式:欧阳先生、020-38622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国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3号148室
联系方式:陈小姐、020-85169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20-85169021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