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海安水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仁化惠兴大厦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编号:1210-2240YDZB5423
二、工程名称:仁化惠兴大厦装修改造工程
三、招标单位:广东海安水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0-8329573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020-83629157
四、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
五、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仁化惠兴大厦首层大厅中间处景观、前台背景墙及大厅更换筒灯126盏。三层(涉及装修面积约为744.37㎡),室内建筑高度3.6m,四层(涉及装修面积约为865.73㎡)室内建筑高度2.8m,五层(涉及装修面积约为569.40㎡),室内建筑高度2.8m。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包括仁化惠兴大厦的装修改造,详细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475082.05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261310.70元(含装饰装修工程为122688.98元,安装工程为138621.72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408697.07元(含装饰装修工程为239567.95元,安装工程为169129.12元),暂估价为0元。
七、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省外须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2月23日14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3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2月23日14时30分。
3、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第二会议室
十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前台)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领购或线上领购
(1)线下领购招标文件者,投标人登陆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youde.net)下载《投标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联系方式:邓小姐,020-88260060)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
(2)线上领购招标文件者,投标人登陆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youde.net)下载《投标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E-mail:shiyebu_youde@163.com),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邓小姐,020-88260060)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5、领购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2)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账号:38610188000123567
十四、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www.youde.net)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有效期内)。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工程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