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加装稳控装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合同编号: 0803-DTFD-SB/JG-[2023]第13号(总69号)
招标人:国家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方: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 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加装稳控装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 发包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根据青海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大通电厂加装稳控装置工作的函》内容要求:省调控中心对西宁地区设备运行情况及稳控装置现状进行分析,750千伏杜鹃输变电工程投运后,330千伏景山双回、景丁双回等线路分别发生N-1故障情况下,存在运行线路过载问题,需切除大通电厂机组以消除线路过载,现要求大通公司加快推进大通电厂加装稳控装置工作,配合西宁北部地区330千伏稳控系统,在线路过载时切除机组。根据以上要求大通电厂需在2023年加装稳控装置满足电网需求。
大通电厂两台机组双母线母联连接运行,#1主变连接I母,#2主变连接II母,两条出线3305通黄线连接黄家寨变,3361通山I线连接山城变,厂内加装稳控装置采集厂内两台机组信息(开机、单机出力),统计可切机组出力并上送至景阳变稳控装置,接受景阳变稳控装置切机命令,切除机组。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机组加装稳控装置项目所需设备,包括稳控装置主机1台、从机1台,稳控装置通信接口装置1台,光纤附件1套及附属配件采购、安装、调试。
构成本改造项目的任何设备(部件、组件、装置等),如果在需要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改造项目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含在需要提供的设备清单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工作内容
依据《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对稳控装置成套设计开发、选型、制造、工厂装配与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等;
(1)采购1套稳控装置(主、子机)、1套通讯接口装置(复用接口)及配套的软件、辅材等。
(2)负责所供设备的有效包装、运输、现场交付及到货验收;
(3)提供本项目改造所需的伴随服务(包括:设备的现场安装指导,所供设备盘内设备安装、配线,现场技术培训、承担所供设备的现场调试及控制策略技术服务,参加联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相关设备的验收、出厂培训);
(4)负责盘柜安装、信号接入监控系统工作。
(5)负责通讯通道开通工作及调试接入主站工作。
(6)负责本合同项下设备与其他关联设备之间的互连互通适配性设计,与其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协调配合工作;
(7)提供所供设备的图纸、资料(含试验报告)、调试方案,资料组档等;
所有屏柜应按标准要求进行配置,未明确数量的设备或材料需按实际需求配置,同时还需按实际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光纤、网线、光纤配线、光转、交换机、照明、温湿度,交直流开关等附件。
(8)提供相配套的售后服务。
注:1、主站景阳变采用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SCS-500E型稳控装置,稳控装置需能保证接入主站,控制策略需满足主站配合要求。
2、投标人应提出满足本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和相互协调及完善的设计事宜。对于本项目中的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上述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性能优良的稳控系统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之内,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
1.2.3项目实施地点、工期及交货方式
(1)项目实施地点: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到货验收后根据发包方通知时间10天内完成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向国内发电厂或变电所提供过至少2份稳控装置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0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3年2月11日10:00时在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联系人:姜津电话:13997147326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2月2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系人:范慧琴
电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 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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