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宜兴市分公司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WKWX202302144,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宜兴市分公司处理中心内部处理包括进口环节处理和出口环节处理,其中进口处理环节分县中心进口邮件处理和城南(含直投中心)邮件处理。预估县处理中心进口环节处理业务量789.85万袋件,预估城南(含直投中心)进口环节处理业务量320.57万件,预估县处理中心出口环节处理业务量293.5万件。中标人须完成各类邮件的装卸环节、分拣环节等服务。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项目预算:总预算253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服务地点:江苏省宜兴市新街街道新城路1222号宜兴邮政处理中心等。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费率:投标人在县处理中心进口环节、城南(含直投中心)进口环节、县处理中心出口环节三个环节对应的采购限价(含常量期限价与旺季限价,均含税)基础上分别按投标费率进行报价,每个环节投标费率最高均为100%。投标人每个环节投标费率高于其最高投标费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
1、各环节报价权重如下:
环节 |
报价权重 |
县中心进口环节 |
65% |
城南(直投)进口环节 |
23% |
县中心出口环节 |
12% |
报价已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投标人外包服务特点如流程工艺、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招标人无需再向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依据月运行日均处理业务量做为结算基础。
3、旺季时间说明:全年旺季时间43天,具体为双十一19天(11月2日至11月20日),双十二9天(12月12日至12月20日),春节15天(腊月十五至腊月二十九)。
4、结算说明
当月常量期结算费用=当月常量期月运行日均处理量落档区间对应计件单价×当月常量期处理业务量。
当月旺季结算费用=当月旺季月运行日均处理量落档区间对应计件单价×当月旺季处理业务量。
当月结算费用=当月常量期结算费用+当月旺季结费用-当月考核费用
5、场地业务量数据为新一代寄递业务信息平台数据,取数路径: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工作量→日/月报(处理量合计=散件数+总包数+内件数)。(说明:系统中总包数含经转总包和封发总包,内件数不包含经转总包内件数)
投标人须将各项费用考虑在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或组织。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局开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其他能有效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的清晰截屏图片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清晰截屏图片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5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自2020年02月01日以来的快递行业内部处理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页等)。合同中须能体现合同金额,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或体现不出合同金额,须提供对应合同期内的结算发票复印件等能证明合同金额的相关材料。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6投标人在中标地区(宜兴市)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宜兴市)设立服务场所。提供中标地区(宜兴市)服务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承诺书,上述材料加盖公章。
2.7投标人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3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登录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报名材料》(www.ccswy.com,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xujie1.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徐工,电话:18921884677)确认邮件收取成功。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以邮件形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汇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转账事由:宜兴处理中心标书费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3月01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无锡市县前东街188号6楼610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88号
联系人:茅先生
电话:0510-82833393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栋B座10楼
联系人:徐洁
电话:18921884677
电子邮件:xujie1.jswy@chinaccs.cn
账户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2023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