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2023FG03
项目名称: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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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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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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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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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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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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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创呼吸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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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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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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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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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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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创呼吸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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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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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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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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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创呼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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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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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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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及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
4.其他: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供应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涵盖投标产品。
3.4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投标产品。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一分包招标。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8日 至 2023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风尚蓝湾办公区2座(二)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新城区
联系方式:任小姐/0757-85226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黄工/0757-8225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757-8225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