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林州市安彩燃气有限公司林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场地构筑物价值评估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林州市安彩燃气有限公司林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场地构筑物价值评估服务。
1.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991006
1.3实施地点:河南省林州市
1.4采购范围:对安彩燃气子公司林州市安彩燃气有限公司林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气站围墙、场地土方平整等构筑物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执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6预算:20000元,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提供相应服务的经营许可资质和服务团队人员资质。
2.2报价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需为报名当日日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予通过报名审核。
2.3能够完全响应采购人服务内容要求。
2.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2.5本次询比通过网络进行全电子化操作,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3、询比程序
3.1报价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6日10:00。
3.2本次询价通过网络进行全电子化操作。
3.3项目报名和报价方法:a.请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项,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b.供应商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项目后面的“报名”,即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c.报名时请将合格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及本公告第2款中规定的相关资质或证明扫描件上传到报名附件里。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价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3.4报价截止/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10:00,请各供应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3.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3.6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价要求:
4.1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报价人(供应商)的首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为含税价格,包含因提供采购范围内相关工作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2若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我方可取消此项目。
4.3超过采购人预算的不能成交。
4.4如有技术不清,请务必和需求部门技术人员联系落实(联系方式见下)。
4.5报名通过后可以联系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查看本项目具体实际情况,投标人可为以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探勘现场的责任、风险、费用等。
5、询价规则:
5.1报价为含税价,一次报价给予最低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2本次询比为一次性报价,在符合询比文件实质要求的情况下,取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应认真填写,若报价出现错误,不能更改,按原报价执行。最终以采购人评审结果为主。
5.3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以元为最小报价单位。
5.4供应商因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5报价应在规定的询比时间后的至少3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5.6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5.7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的方法。此询比采购项目为一次报价,即由采购人对报价人通过审核后的首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人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则按注册资本金高的进行推荐;如出现注册资金相等的,则按交纳投标保证金早的进行推荐或者由评审小组择优推荐。
5.8询价地点: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5.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元,报价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6、合同主要条款约定
6.1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6.2付款方式: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一次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全部合同额。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技术) 电话:15716332680
联系人:马先生(平台) 电话:18503729050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中州路南段安彩高科院内
监督部门:燃气纪检专员
监督电话:0372-3733541
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