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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辐射防护仪表委托采购项目标段五招标

   日期:2023-02-15     浏览: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辐射防护仪表委托采购项目标段五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404C000275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辐射防护仪表委托采购项目标段五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采购物项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辐射防护相关配件

2.4 招标范围

具体设备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技术要求及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或设备清单中描述。备注:设备清单部分产品技术规格描述为产品型号的,所列型号为参考型号,非指定型号。

2.5 交货地点

甘肃嘉峪关市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以需求方订单实际要求为准)

2.6交货期

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以实际订单为准(清单中标注需要提供第三方检测证明的产品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证明)。质保期一年。

2.7 质量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供货及相关服务。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4)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4)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或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及内容提供)。

3)本项目拒绝完全没有本次采购清单中产品生产能力的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产品生产制造能力的证明材料)。

4)资质、财务、信誉只须审核投标人即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辐射防护仪表委托采购项目标段五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2月15日17时40分2023年0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1号楼1层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潘媛媛

电话:021-61592138

电子邮件:panyy@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9.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1号楼1楼

9.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3年 3月16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9.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1本公告1招标条件中招标人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人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0215

 

 

 


附件下载: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辐射防护仪表委托采购项目标段五采购清单.rar
chinabidding.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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