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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港商务片区(CBD)城市设计国际咨询策划组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5     浏览:0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港商务片区(CBD)城市设计国际咨询策划组织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科教园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港商务片区(CBD)城市设计国际咨询策划组织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3-003。

2.3项目规模:总体城市设计优化提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核心区747平方公里。重点片区城市设计范围:设计范围约6.7平方公里,研究范围29.2平方公里。

2.4招标范围:为郑州航空港区总体优化提升和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国际咨询提供服务,包括负责国际咨询竞赛阶段的策划组织、会务服务、技术支持、按照国际咨询成果编制空港商务片区(CBD)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包含控规图则和报批审查工作)及其他相关配合协调等工作。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并满足委托方采购内容及要求。

2.6服务期限:从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国际咨询工作完成且须完成合同内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开标当天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的相关主体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6月以来至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至少1家需满足本项3.2企业资质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不做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8日0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科教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87081139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A座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刘先生、薛女士、刘女士、苏先生

电  话:0371-63616905 / 0371-69092012

邮  箱:hnyxwb@vip.126.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电话:0371-56567456

电子邮箱:xinggangjubao@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发布编辑:yuxinbidding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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