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普邮投递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普邮投递业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72
3、招标内容: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金额:306万元/2年。具体如下: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产品(环节)阶梯分类(月日均件) |
报价要求(含税)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件或月) |
预估金额(元) |
价格权重 |
合同包1 |
投递全环节-普邮道段26个 |
普邮投递岗位 |
≤4780 |
元/岗位/月 |
408 |
1950240 |
65% |
0-55 |
≤1.045 |
元/件 |
50000 |
52250 |
2% |
||
56-85 |
≤1.015 |
元/件 |
500000 |
507500 |
15% |
||
86-115 |
≤1.000 |
元/件 |
450000 |
450000 |
15% |
||
116(含)以上 |
≤0.991 |
元/件 |
100000 |
99100 |
3% |
注: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本项目为普邮投递外包,普邮外包道段明细情况表(详见附件1),作业内容包含各类报刊、杂志、平挂信、账单、快递包裹、标准特快等其他所有邮件的处理、投送。
(三)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税费、人工费(基本工资、社保等)、PDA、投递生产所需的所有车辆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四)服务时间:2年,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则合同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招标权限内根据招标流程规定进行)。
(五)费用结算:道段综合费用+计件制
(六)保险:中标供应商应当确保所使用的车辆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和正常运行要求,已经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商业保险(无免赔额、保险金额不少于50万元),驾驶人具有驾驶资格。
(七)服务场地:慈溪大市范围内。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后,组织二天时间安排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现场核实签字为准),供应商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九)需求单位:慈溪市分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从事快递行业县级及以上揽投、投递外包项目2年及以上,具备至少一家成功案例(需提供业绩证明,不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对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5.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招标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72-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5.3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宁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人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投标人注意查收。
5.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3年3月8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6.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投标人须派代表至投标地点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投标管家”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或盖章,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或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
注: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投标管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另外,现阶段如遇电子版采购文件与纸质版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采购文件为准。
招标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5、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51336521@qq.com)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投标文件唱价。
7.2开标时间:2023年3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7.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八、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1万元/家(大写:壹万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72)。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日24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4-83880380。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4-87032767/13957402275
邮箱:5133652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NBPOST-FW-2022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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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普邮投递业务外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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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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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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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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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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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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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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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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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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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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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