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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J项目驻马店和长春线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日期:2023-02-16     浏览:0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J项目驻马店和长春线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J项目驻马店和长春线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1、招标编号:JSszCG-2022-1104

  2、项目概述:根据苏州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J项目驻马店和长春线路运输服务。

  3、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J项目驻马店和长春线路运输服务,运输内容主要为百货类产品,散装。本项目分为2个分包,两个分包允许兼中。具体如下:

  包号

  名称

  服务内容

  运输线路

  预计结算金额

  分包1

  J项目驻马店线路

  接到采购人发货指令后根据货物量安排车辆,在采购人指定生产单位、配送中心、仓库或其它指定单位所在地点装货并在委托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配送中心、仓库、客户或其它指定单位所在地点。

  苏州到驻马店和驻马店到苏州上海等线路货物运输,整车运输

  245.25万元

  分包2

  J项目长春线路

  接到采购人发货指令后根据货物量安排车辆,在采购人指定生产单位、配送中心、仓库或其它指定单位所在地点装货并在委托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配送中心、仓库、客户或其它指定单位所在地点。

  由苏州到长春线路货物运输,整车运输

  18.915万元

  本项目合同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顺延,合同期限和顺延期限总和不得超过15个月。本项目单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基于最高限价报总折扣,折扣不得超过100%,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1. 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每个分包各由1名投标人中标,允许兼中。同时按排名各确定一名备选供应商。在确定中标结果后及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因中标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则由备选供应商承接。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 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提供报名截屏图片或相关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6.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同类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苏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 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加盖公章)
  11. 投标人具有经批准成立并可以开展货物运输服务业务的能力,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投标人所有车辆需满足:符合国家可行驶车辆规定,运输车辆需办理有效的强制保险、商业保险及货物运输保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13. 投标人服务本项目车辆须安装GPS设备,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 GPS运行轨迹统计(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17日 - 2023年2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6.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刘倩倩,025-83408513;

  6.3、投标人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6.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普通增值税发票)

  6.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3月 9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456号苏州邮政大楼阊胥路侧裙房2楼(集邮协会会议室);

  7.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递交(如受疫情影响,则另行通知)

  7.4、联系人及电话:郝工(13236597390)、邵工(13851992096)。

  1.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1.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13236597390 

  1.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汇款备注:XXXXX 项目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附: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投标人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16日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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