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直线加速器维保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225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综合保障楼218招标采购室(1号楼后沿路步行可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H1903-F1036
项目名称:直线加速器维保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直线加速器维保 | 1 | 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上海市 | VMAT |
说明 | 1、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招标范围含货物运输、售后服务、交接与验收等相关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投标人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企业截图。(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直接管理,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至2023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225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综合保障楼218招标采购室(1号楼后沿路步行可到)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邮箱 dongfanggandancg@163.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225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综合保障楼218招标采购室(1号楼后沿路步行可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并签字);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并签字);
4.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截图(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复印件加盖公章;
8.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投标人“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页面截图(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0.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12.投标人不将本项目转包或变相转包承诺书;
13.投标人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4.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恶意围标、串标的记录,提供承诺函。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遵守诚信条款: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必须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必须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即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225号综合保障楼218室
联系方式:高老师 刘老师 021-81875085 021-81875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
联系方式:王志斌 021-32557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刘老师
电 话: 021-81875085 021-8187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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