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区白沈沟防洪工程(五期)施工招标公告
海东市平安区白沈沟防洪工程(五期)施工(项目名称)海东市平安区白沈沟防洪工程(五期)施工标段一(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平安区白沈沟防洪工程(五期)施工(项目名称)已由 海东市平安区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水【2022】3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水利发展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海东市平安区水利工程技术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青海众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东市平安区白沈沟石碑村、古城村段
2.2建设内容:治理范围为白沈沟石碑村-古城村段,治理河道5.491km,新建堤防10.2915k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总长5.088km,石岸新建提防总长5.2035km;排洪渠0.225km。4条支沟汇入口街接段防洪堤总长0.164km,新建引水口3座,新建过水路面3座,退水涵管31座。
白沈沟治理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地震设防烈度为Ⅶ度。本次工程实施后,白沈沟石碑村至古城村段河段基本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工程沿线1个乡镇3个村庄934户、3807人、农田2800亩的洪水安全得到保护。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3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3月28日
2.4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治理范围为白沈沟石碑村-古城村段,治理河道5.491km,新建堤防10.2915k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总长5.088km,石岸新建提防总长5.2035km;排洪渠0.225km。4条支沟汇入口街接段防洪堤总长0.164km,新建引水口3座,新建过水路面3座,退水涵管31座。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41453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年月日0:00时至年月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接受异议
7.1接受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平安区水务局
7.2接受异议联系人:沈先生
7.3接受异议联系方式:0972-861214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平安区水利工程技术管理办公室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湟源路14号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972-8615153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众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111号嘉仁兰亭22层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971-611287
青海众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