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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路(延安路至新华北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

   日期:2023-02-24     浏览:0    

民主路(延安路至新华北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主路(延安路至新华北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2〕4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由市级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民主路为东西走向的城市支路,该项目设计起点与延安路相交,设计终点至新华北路,改造路线长度约384.8m,设计速度为20km/h,道路红线宽度11~18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总投资概算 543.2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 450.49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的所有内容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否则不予竣工验收;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4023985.82元(含暂列金19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信息登记(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办市函〔2021〕510号、 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闽建许〔2020〕2号、闽建许〔2021〕7号、闽建许〔2022〕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各省级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附相关政策文件)。⑤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⑥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⑦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⑧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下载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含8%,不含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3月20日 17:00:00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21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市政集团2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871309,传真:/

联系人:洪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3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2695352771@qq.com

电话:0596-2682527,传真:0596-2682527

联系人: 小陈、小雷、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6-294427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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