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空调保障性修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空调保障性修理,招标人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央空调保障性修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空调保障性修理
2.2招标编号:1396-01-2340BLGN087
2.3设备名称:中央空调保障性修理
2.4设备数量:175台(套)
2.5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交货地点: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交货期:本项目的保障性修理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个月,第一个保障性修理周期为12个月。
2.8招标范围:对175台(套)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设备编号:0202069等)主机、所有末端、恒温恒湿设备、水泵、风系统、水系统、控制系统等进行保障性修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第一个(12个月)保障性修理周期对指定设备(设备编号:0202126、0202063、0202064、0202075、0202076、0202077、0202087)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修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维保、修理过程中产生的系统升级、零部件和耗材(除热表处理厂所属设备的空气过滤器耗材外)更换、人工及运输等费用均包含于本合同中,不再产生其它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中必须包含营业范围等相关内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是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不少于附件清单中的140台(套)原设备厂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3) 投标方具有以下资质证书: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方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 投标方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连续三年亏损的否决投标。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缺一不可。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2020-2022年经审计(或内审的)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提供自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工业厂房中央空调系统及设备维护、维修等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且总业绩≥3000万元,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产品信息或项目内容页、技术内容页等),以及对应项目客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在该网站的信用信息,并将完整的信用报告(包含查询日期为投标文件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的)附于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未能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应将未能查询到的相关信息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本次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如投标人未能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应将未能查询到的相关信息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并书面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本次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次投标将被否决。
注:对于未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应当将未查询到的信息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未查询到“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具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制冷与空调作业证书、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空(高处)作业证书、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书、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焊工作业证书的人员,且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本次投标将被否决。注:上述人员可同时具备一个或多个证书。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线上与线下同时开标,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之间上传的电子或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
4.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注:请不要以个人名义汇款)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010-82804511或将底单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xsdzxzb5@sina.com,同时注明所购买招标项目及分包编号、货物名称、购买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我公司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招标文件。只有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备案的投标人有资格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eavic.com/cms/index.htm”成功注册,并在此平台同时进行线上领购,领购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介质。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站服务电话: 400-890-088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飞宾馆会议室。
电子文件递交到: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7日9:30。
5.2 逾期递交、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eavic.com/cms/index.htm”,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宣布解密截止时间并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上点击启动开标按钮,各投标人用CA证书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如传至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开标记录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传至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开标记录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黄田坝
联系人:黄涛
电话:028-87497504/1738186839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邮编:100088
项目联系人:侯海苹、刘航
电话:15756323662、15901091163
传真:010-82804511
电子邮件:xsdzxzb5@sina.com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955088005465150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