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EZYG-QTXM-2022-078
1.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二级干线运输外包服务(三次)
1.3、招标预算:210万元
1.4、招标内容:
1.4.1、鄂州始发省内各地的二干邮路。
线路 序号 |
邮路信息 |
发车次数 |
其中:12吨车型发运 |
拦标价 |
预计费用 |
||||||||||
线路名称 |
单程 /往返 |
正班 /加班 /临时 |
全程 里程 (公里) |
运行 时长 (小时) |
12吨 |
20吨 |
总 趟次 |
发运车次 数量 |
发运车次 占比 |
单趟整车拦标价(元) |
12吨 |
20吨 |
单条线路预算 |
标段 预算 |
|
1 |
葛店-武汉 |
单程 |
加班 |
70 |
2 |
1000 |
50 |
1050 |
1000 |
95% |
830 |
83 |
5.98 |
88.98 |
210 |
2 |
鄂州-武汉 |
往返 |
正班 |
230 |
9 |
365 |
365 |
365 |
100% |
1782 |
65.04 |
65.04 |
|||
3 |
葛店-黄冈 |
单程 |
临时 |
40 |
1 |
3 |
3 |
3 |
100% |
563 |
0.17 |
0.17 |
|||
4 |
葛店-黄石 |
单程 |
临时 |
65 |
1 |
3 |
3 |
3 |
100% |
651 |
0.20 |
0.20 |
|||
5 |
葛店-荆州 |
单程 |
临时 |
340 |
5 |
5 |
5 |
5 |
100% |
2041 |
1.02 |
1.02 |
|||
6 |
葛店-襄阳 |
单程 |
临时 |
420 |
6 |
5 |
5 |
5 |
100% |
2903 |
1.45 |
1.45 |
|||
7 |
葛店-武汉 |
往返 |
备用 |
146 |
4 |
365 |
365 |
365 |
100% |
1456 |
53.14 |
53.14 |
|||
车型 |
5吨 |
8吨 |
12吨 |
20吨 |
|||||||||||
车型折算系数 |
0.65 |
0.79 |
1 |
1.44 |
|||||||||||
(以上业务量仅为预算量,结算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1.4.4、外包服务周期:截止2024年6月30日。
2、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涉及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资质和能力,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已经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登记。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者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投标人为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投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领取招标文件要求及截止时间:
1.请有兴趣的投标单位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鄂城区文苑路吴都中学东门对面阳光造价)领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资料,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资质和能力,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已经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登记;
(5)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报名时间段内查询截图)。
(以上除第1项需提供原件,其余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提供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方式。书面投标文件资料在2023年3月24日上午9:30前提交至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由招标人委托该公司接受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2.本集采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71号
联系人及电话:吕先生 15608686111
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联系人及电话:向哲文 1355445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