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元江县分公司2023年-2025年标示标牌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R53A00323001084
一、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元江县分公司2023年-2025年标示标牌制作服务项目经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元江县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元江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元江县分公司2023年-2025年标示标牌制作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玉溪市烟草公司元江县分公司工作所需的宣传标示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本项目采购预算费用24万元/3年(全费用含税价),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具体采购内容及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3服务期限:三年(2023年至2025年)。
2.4服务地点:玉溪市烟草公司元江县分公司工作业务所辖范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3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17年1月1日至今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
3.4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银行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
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5.3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5.4投标人被列入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不合格投标人目录(以招标人相关资料为准)的,在处理期间内不得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5.5投标人被列入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不良行为投标人目录的(以招标人相关资料为准),在处理期间内不得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备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玉溪市凤凰路时代广场三期1幢94号麗枫酒店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采购质疑以及采购质疑复审复核受理
8.1 投标人进行采购质疑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投标人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招标人综合办公室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联系电话:0877-6011772,地址:元江县红河街道天宝路98号。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元江县分公司
地 址:元江县红河街道天宝路98号
联系人:荆露瑶
联系电话:0877-601629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马慧明、覃伟、郑艳、师继承
联系电话:0871-65337174、65316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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