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维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子项8:广州塔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30Z52100141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子项8:广州塔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子项8:广州塔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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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城维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子项8:广州塔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招标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招标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招标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子项8:广州塔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①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且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达到28%或以上)。③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且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28%以上。④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子项8:广州塔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子项目的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照招标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声明函》。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4家。(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明确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必须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28%以上)。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02日 至 2023年03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截止前30分钟,应当登录智慧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具体开标解密时长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若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开始时间为开标时间前30分钟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若采用邮寄方式,请提前安排时间邮寄(费用自理),务必保证投标文件按本招标公告载明的开标时间前送达,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收件人:曾工,电话:020-87258495-511,并及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gdyz05@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方式:020-83700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联系方式:020-8725849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20-87258495-51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2日
相关附件:
城维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子项8:广州塔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招标文件(2023030202).zip 委托协议.pdf 声明函.doc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