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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3年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3     浏览:0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3年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ZPOST-FW-2023003,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3年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WZPOST-FW-2023003;

  1.3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3年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做承诺,预估总采购额195万元(含税)。

  标包号

  产品名称

  技术规范

  预估租赁数量(辆)

  *报价要求(含税)

  预计总额(含税,万元)

  1

  11-13M3纯电动整体型厢式汽车租赁

  见附件: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租赁服务技术规范书

  长租:5辆

  ≤6500元/月/辆

  195

  (二)服务租赁期:5年。租赁期到期后需求方将车辆和充电设施退还供应商,供应商须做好车辆接收工作。如供应商未做好车辆接收工作,由此给需求方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三)到货时间:订单确定后20日内到货。

  (四)到货地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五)投标报价:即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电动汽车整车产品(包括随车充电器和简易充电装置)以及相应的充电、维护、运维、保险等所有综合运营服务费用,以及实现本合同规定事项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投标人须是租赁车辆的所有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拟出租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佐证(须提供承诺函)。

  2.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2.5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3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招标项目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0571-82637830。

  4.2招标文件售价按500元/本收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3日9:00:00(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5.5.4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张工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7-88089120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姜亮亮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姜亮亮

 

  电    话:15957785772

 

  电子邮件:jianglianglia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07310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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