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易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某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2023-JWEZDE-F1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金
项目联系电话:186502061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188509355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易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金、1865020612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27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莆田市易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拟对某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EZDE-F1004
三、项目概算:本项目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结算。
四、项目预计交付日期:2023年4月20日前
五、采购需求参数:由中标人提供车材配件,相关需求及限价详见附件1。
六、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信息表)和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税收缴纳证明);
4.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内容)。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意向公示期限: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20日。
八、意见及建议反馈方式及其他说明:
(一)供应商在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779175084@qq.com),逐页加盖单位印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采购需求建议、意见反馈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1;
(二)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的方式书面递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按“采购需求建议、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2)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某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某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四)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方式:18850935543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邮箱:779175084@qq.com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金
联系方式:18650206128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三迪国际公馆2704室
邮箱:YJZB2021@126.com
二、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7: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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