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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3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3-03-04     浏览: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3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3-0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3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

期限

采购金额

(大约数)

简要概况

合同履行期限

1

米、面、油、牛奶

11个月

7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3年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所采购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米、面、油、牛奶、肉类、水产品、冻品、蔬菜、水果、干货、蛋制品、调味品等。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2

肉类、水产品、冻品

11个月

70万元

3

蔬菜、水果、干货、蛋制品、调味品

11个月

4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注: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至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未办理获取招标文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账户信息: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二)售价说明:电子招标文件0元,纸质招标文件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38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1-87330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

电 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ccgp.g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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